一季度宁波口岸进口煤炭195.9万吨

发布时间:2015-04-09 09:29来源:浙江在线浏览: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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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宁波口岸共进口煤炭45批次,重量195.9万吨,货值1.28亿美元,同比分别减少55.0%、58.5%和67.5%;进口平均价格为65.3美元/吨,同比下跌21.5%。宁波口岸进口煤炭主要来源国为澳大利亚、印尼,分别占进口总量的55.2%和34.1%。其中,自澳大利亚进口煤炭108.1万吨,同比减少43.8%;从印尼进口煤炭66.8万吨,同比减少62.3%。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了对商品煤质量的管理。该办法提高了进口煤炭检验监管的门槛,明确规定了相关环保项目指标限值,对经检测不合格的进口煤炭实施退运处理。煤炭新政对国外低劣质煤炭的进口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受国家宏观战略影响,中国能源行业的发展方向是清洁、安全、高效、可持续,煤炭能源占比将继续下降,多重因素的叠加效应导致宁波口岸煤炭进口量一季度下降五成,出现大幅下滑。
 
  宁波检验检疫局利用技术贸易措施,积极服务国家宏观调控需求。一是转变检验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把检验重点从一般品质项目的检测向安、环、卫方向转变,加强进口煤炭放射性检测、夹杂物检疫和环保指标监测。特别是对硫、砷、氟、氯、汞等重要指标检测,促进节能减排,限制劣质煤炭进口,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第一季度检出不合格11批次,27.103万吨,涉及金额2175.1万美元;二是细节入手,逐步完善全过程监管。从运输、装卸、检测等多个环节,逐步完善对进口煤炭全过程的监管,不断加大反欺诈的执法力度;三是强化一线检验监管人员的能力培训。组织进口煤炭检验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人员风险和责任意识,规范检验监管工作,增强执法把关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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