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煤改“假整合” 同煤受损3.8亿

发布时间:2015-02-05 10:39来源:中国经营报浏览:1025
煤炭业 煤化工 同煤
 
    一起煤矿“假整合”事件,让同煤集团因此付出了高达3.8亿元的赔付。而将这一“锅盖”揭开的上访者的真实身份,却曾经是同煤“假整合”所涉煤矿的投资者。
 
   记者获悉,由于资金短缺,作为同煤安顺公司(以下简称同煤安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付伟,在2011年开始接触福建籍投资者黄某、陈某,说服他们入伙投资煤矿,共计筹资7.8亿元。这些投资一部分被用于矿井建设,另一部分被付伟用于其他私人事务。后因付伟涉嫌挪用资金已经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后,黄某及他身后的影子投资者开始向同煤集团讨要说法。2014年春节之前,同煤集团曾迫于前者的上访压力无奈支付3.8亿元给了黄某、陈某。
 
   值得注意的是,同煤安顺前身为付伟名下的私营企业——山西安顺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煤矿),这家煤矿在山西“煤改”的背景下被同煤集团下属公司整合,占股51%。但是在整合以后的同煤安顺,大股东同煤集团下属公司并未出资,仍然由付伟“当家”。因此,付伟出事以后,“假整合”让同煤集团成了事实上的“冤大头”。
 
   涉嫌“假整合”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安顺煤矿2009年5月与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总公司忻州公司(以下简称同煤忻州公司)达成整合框架意向,约定同煤忻州公司作为整合安顺煤矿的主体,在整合以后的同煤安顺公司占股51%,二股东为北京中博银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股49%。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北京中博银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付伟。
 
   整合双方在2009年9月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并办理了整合相关手续。
 
   资料显示,同煤安顺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傅小军。2012年9月24日下发的《采矿许可证》显示,为露天开采的同煤安顺矿区面积达到15.723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90万吨/年。
 
   而在成为同煤安顺法人代表之前,傅小军是同煤集团地煤公司原平市煤销公司副书记。
 
   材料还显示,同煤安顺董事会在2011年4月正式任命付伟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熟悉内情的当地人士透露,安顺煤矿与同煤忻州公司“名义上是整合,其实是‘假整合’,虽然整合以后矿区面积扩大了好几倍,但是同煤一直看不上这个矿,并未真正出资,整合以后的同煤安顺还是原来的矿主付伟负责,矿井建设资金也全部由付伟筹集。”
 
   由于资金短缺,付伟在2011年开始接触福建籍投资者黄某、陈某,通过各种方法说服他们入伙投资煤矿,前后共计筹资7.8亿元,其中包括黄某的5.3亿元、陈某的2.5亿元。
 
   记者获得的一份内部协议显示,同煤安顺2011年8月与北京京港昌盛水产品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北京京港昌盛水产品商贸有限公司支付5.3亿元投资款项,获得首采区约为3000亩的煤矿资源。工商登记资料则显示,北京京港昌盛水产品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就是黄某。
 
   “金字塔”式融资
 
   “黄某、陈某的资金也不是自有的,在黄某和陈某背后,涉及很多投资者。比如,黄某的筹款对象是若干个福建籍投资者,这些投资者背后又有若干个投资者,基本都是亲戚、朋友,一环套一环,卷入其中的投资者少说也有几百人。”一位参与投资的福建省福清人表述。
 
   多名类似投资者告诉记者,他们实际上并未与付伟直接接触,而是通过中间人一层一层间接参与。“都是亲戚、朋友等熟人,大部分都不是做煤炭生意的,只听说很挣钱,就拿钱投资了,付伟当时承诺每亩地可以采7000吨煤,最后开采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有那么多煤,出煤量连承诺的1/5都没有。”
 
   多份投资合作协议显示,黄某、陈某2011年8月与同煤安顺达成协议以后,通过层层转包的方式,将协议中首采区的煤矿资源分为数个“工区”,开始了疯狂采挖。
 
   前述投资者告诉记者,“但好景不长,在干了不到一年时间后,正好赶上煤价暴跌,最终挖出来的煤连成本都不够了。”
 
   更雪上加霜的是,忻州市政府2013年年底开始对同煤安顺矿区进行清理整顿,各种采矿设备被清理下山,整个矿区全面停工。
 
   在知情人士带领下,沿着盘山路,记者进入位于山西省平原县与宁武县交界地带的同煤安顺矿区。从地势较高的山头放眼望去:数千亩植被、林木被毁,大片山体被开肠破肚,在巨大的采煤坑壁上,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煤层,通往另一个采矿区的道路已经被阻断,整个矿区了无人迹。
 
   “3年多以前,这里到处都是挖掘机、装载机、大卡车,各路投资者都在这里拼命挖煤,只要拉出去就能换钱,附近村民也不会闲着,挡路、采矿、索要补偿等等,最终目的都是要钱。”一位参与采矿的投资者一边回味着昔日的盛景,一边慨叹,“后来才明白,原来我们在这里采煤是不合法的,但是当时签订协议我们得到的说法是同煤集团整合了整个矿区,并且是有手续的,所以就投资了。”
 

   同煤成了“冤大头”

 
   整个矿区被迫停产,福建籍投资者陷入亏损“泥沼”,他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收回投资款项。
 
   不过,在他们试图索回投资的过程中,黄某因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已经被福建省福清市司法机关控制,付伟也因为涉嫌挪用资金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无法与付伟交涉、且与同煤安顺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这些福建籍投资者开始向同煤集团讨要说法,并希望通过上访等方式迫使同煤集团出面解决问题。
 
   2014年春节之前,同煤集团迫于无奈,支付了约3.8亿元安抚福建籍投资者。“其中,约2.5亿元给了陈某,剩余约1.3亿元给了其他几个投资者,还有很多投资者分文未得,这也是我们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原因之一。”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
 
    有知情人士透露:“同煤当时出资也并不情愿,但福建投资者不断‘闹访’,最终迫使同煤集团出面协调,同煤安顺向同煤集团下属公司轩岗煤电公司借资,在山西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同煤忻州公司的监督下对投资者支付了部分款项。”针对同煤集团已经支付3.8亿元一事,记者多次联系同煤忻州公司有关负责人核实情况,但截至发稿之前没有得到对方正式回复。在同煤轩岗煤电公司,记者被该公司保安阻挡在外。
 
   前述熟悉内情的当地人士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同煤集团在整合煤炭资源的过程中,特别是对露天煤矿,没有履行应尽义务,管理松散,对于原来的矿主缺乏有效制约,实际控制权落在了原来的矿主手中,据我所知,类似的现象在山西相当普遍。”
 
   该人士还透露,让福建籍投资者“黑金梦”破灭的关键原因是同煤安顺手续不全,属于“私挖滥采”。相关资料显示,整合以后的同煤安顺矿区为基建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在同煤安顺位于原平市段家堡的一处办公区,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已很长时间无法联系法人代表傅小军及总经理付伟,该公司目前处于被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接管状态。
注:部分数据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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