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煤化工指导意见》搁浅?

发布时间:2014-12-12 09:37来源:南方都市报浏览:1025
煤化工,煤炭,国家能源局
 
   2014年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有序推进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近期将发布实施。
 
   随后不久,上述两份《指导意见》的草案开始征求意见和修改。然而,迄今为止再无下文。
 
   11月中旬,记者从发改委相关官员处获悉,这两份《指导意见》已经搁置,因为“争议比较大,条件不成熟”。
 
   焦点是环保问题
 
    在这两份《指导意见》中,“适度发展”煤制油和煤制气都被赋予了重要的战略意义,需要“重点建设”的示范基地集中在黄河流域的陕西、内蒙古、宁夏等地。然而,这些地区恰恰又都是水资源有限、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的地方。因此,“量水而行”和“落实最严格的环保要求”成为了指导性的基本原则。新建项目被要求落实环境容量和排污去向,废水废气都被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如果按原计划推进产业化的示范,这样的要求能够被满足吗?尤其是那些规划在干旱地区,没有任何污水排放条件的大型项目,如果必须推进,又要符合环保要求,就只能按照“零排放”的标准来设计和实施。先期已经于这些地区投产的示范性项目就是以这种方式获得的“路条”。
 
    就在两份《指导意见》开始制定前不久,在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一次研讨会上,全国各地已经有现成经验的各类煤化工企业,都被摆上桌面讨论—究竟有没有一家企业真正实现了号称的废水“零排放”?现有的生产工艺、污水处理技术以及管理规范,能不能真正做到清洁无污染?有的企业,数次改造的投入已经比最初的计划投资翻倍,但仍然因为“不可避免”的污染而被罚款;有的企业花了数百万做调研,却发现“自己都难以说服自己”,于是顶着地方政府不断催促的压力暂停了投资计划。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石化轻纺评估部主任周学双告诉记者:“如果‘零排放’只是为了突破上项目的环境限制而编出来的一个神话,现有工艺技术根本做不到的话,那么就必然意味着,要么是污染转移,要么是偷排偷放。结论可以待事实去验证。”
 

   “计划外”污染

 
   在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有一片叫做芦河的封闭湿地,曾是当地农民饮用和灌溉的水源。2012年左右,芦河的水面开始被大面积黑色的污水和白色的泡沫所覆盖,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这都是由一根排污管造成的,排污管连接着正在建设中的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大型化工厂。这个化工厂,号称“全球首套煤、油、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285亿元,主要由180万吨的煤制甲醇和150万吨的渣油热裂解及下游产品组成。
 
   按照以前的环保总局和现在的环保部历来的环评分级审批规定,这样的项目应该由环保部来审批。然而,经记者核实,这个陕西省的重点项目在2008年的时候,就由陕西省环保厅直接批了。因为项目所在地没有可以纳污的水体,所以陕西省环保厅就以“零排放”作为项目的实施条件和水污染控制的目标。随后,项目建设启动,迄今为止尚未满负荷运行,却已经频发污染事件。
 
   2013年初,因为排污芦河,当地媒体已经对其进行了曝光。根据当时官方的解释,这是因为施工阶段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成造成的。2014年11月,记者在芦河湿地现场看到,那根连接化工厂的排污管依然插在芦河湿地里,周围的水体依然浑浊肮脏,散发着阵阵臭气。
 
   项目方负责污水处理的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好了,所有废水按照环评要求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中水回用了。“那个排污管肯定已经堵了,不再外排了。”他说。
 

   污水“暂存”池

 
   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公司设计的“零排放”设施中,包含一个“沙生湿地生态园”项目。根据环评报告,这片湿地“将彻底解决园区中水处理站剩余中水、高盐水、污水处理站排水及废碱液的处理及排放问题”。
 
   2014年11月,记者在工厂外的一片沙漠中找到这片占地168亩的“人工湿地”。该项目“零排放”工程的负责人,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齐永红告诉记者,这其实就是一个缓冲池,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空的,因为目前前端的设施运行还不稳定,污水中有些指标的波动大,来不及处理的时候就暂时储存在这里。并且也做了防渗,保证不会污染地下水。
 
   当地水利部门的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他的担忧—排放条件受限制的煤化工厂大都有一个巨大的水池子,不管名称上叫暂存池也好,还是用来蒸发结晶浓盐水的蒸发塘也好,都可能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隐患。搞不好,就是一个大渗坑。
 
   记者沿着黄河考察流域内各煤化工工业园区发现,装满污水的“大水池”基本是各煤化工基地的标配设施。更在多位业内人士处得到证实— 目前已建蒸发塘的蒸发效果并不理想,而污水暂存也只是权宜之计。更为麻烦的是,从最后的浓盐水中取出来的氯盐、硫酸盐等成分,如果放置不当,一场雨下来,就又变成了污水,搞不好也会渗入地下。
 

   藏于沙漠的渗坑

 
   摆在明面上的“大水池”还可以说在监管的视线范围内,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示范性的“零排放”项目甚至存在渗坑偷排的嫌疑,比如西拉木伦河上游的大唐煤制气项目。
 
   在大唐公司煤制气项目厂界外的西北角,藏于没有道路的沙丘深处,有一个面积如网球场大小,深度大约5米的长方形沙坑。
 
   2014年8月中下旬,大唐公司因为准备把煤制气项目卖给神华公司而停产,进行相关的整理核算。在此之前,这个坑里数次出现黑色的脏水,并伴随明显刺鼻性气味。沙坑壁上也留下了污水下渗留下的痕迹。当地牧民告诉记者,大唐公司不仅有臭气熏天的蒸发塘,也用这个渗坑来偷偷排污。
 
   2014年11月,记者发现,沙坑已经被清理过。一位工人解释说:“这个坑是用来接厂区内的雨水的,而且是15分钟之后的雨水才排到这里。前15分钟的雨水比较脏,我们都全部搜集处理。”至于为什么这个坑没有做任何防渗,该工人解释说:“因为15分钟之后的雨水就不脏了,所以不需要防渗。”
 
   记者查阅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发现,按照给排水的要求,厂区的雨水要搜集回用,来不及搜集的,会经由管线输送至据厂界东5.5公里处的蒸发塘里。蒸发塘是用来蒸发结晶浓盐水的,占地面积达1平方公里,每小时处理污水的能力是500立方米。能装下的水量至少是这个沙坑的几百倍,有多少“雨洪”需要另外再挖坑排放?
 
   记者从当地水利部门获悉,截至8月份大唐公司停产之前,当地的抗旱形势都异常严峻,一直都没有有效的降水,庄稼都大面积绝收,哪儿来的那么多雨水呢?而据另一位参加过大唐项目环评审批的专家介绍,当地年均降雨量仅为379毫米,而蒸发量为1688毫米,所以就没有必要再专门建造“泄雨洪”的设施。
 
   此前,大唐公司的一位环保专家告诉记者,大唐煤制气项目总投资200多个亿,其中环保投资就有20多个亿,并且还在不断地追加投入进行改善优化,绝对没有必要为了节约一点成本而偷排偷放。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赞同他的说法,并怀疑“偷排”的情况如果存在,更可能是因为有些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水实在没办法或者来不及处理,又受制于“零排放”的设施限制,所以就“被逼”偷排了。
大唐公司凭空挖出来的这个大坑,成了悬在工厂西北角上的一个问号,也成了煤制气的“先行示范”项目留给这个行业的一个问号。
 
   国家发改委气候战略中心主任李俊峰告诉记者,目前,煤制气的技术本身就并不成熟。然而,在政策和经济的双重驱动下,我国已建、在建、拟建的煤制气项目已经超过60个,绝大部分位于中西部地区。
 
   除了“不成熟”带来的生态隐患,从大局角度讲,急于求成地推进产业化也会后患无穷。李俊峰说:“所以,它的发展切不可一拥而上,这种产业一旦形成,将长期固化下去,对我国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不可估量。”
注:部分数据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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